玉林市消委會發布二○二三年第七號消費警示
“雙十一”買買買?這些“坑”不要踩
玉林新聞網-玉林日報訊(記者 陳立萍 通訊員 黃月清)“11·11買立??!2件八二折、3件八折”“跨店每滿299減50”……隨著“雙十一”“雙十二”的來臨,各大電商平臺和線下商場紛紛加大促銷力度。消費者在享受價格優惠的同時,因虛假宣傳、商品質量低劣、不正當競爭、商品假冒侵權、虛構原價、定金等問題引發的消費糾紛也在增加。玉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第7號消費警示,提醒廣大消費者科學理性選購,避免沖動消費踩“坑” 。
案例一
一時沖動交2.8萬元訂金做美容 遭遇退款難
2022年11月底,北流市民譚某某在網上看見一則促銷廣告稱“美容大優惠,最便宜的價格,讓你美麗萬分”,十分心動。后經打聽和在朋友的介紹下,她來到北流市某某美容會所了解咨詢整形項目,在朋友和美容會所工作人員的宣傳鼓動下,譚某某交了訂金2.8萬元準備在該美容機構做眼綜合手術。然而回家與家人商量后,譚某某覺得自己太沖動了,隔天便到美容會所要求退款。會所工作人員繼續動員,還建議譚某某轉做鼻綜合手術,費用4萬多元,并把2.8萬元轉為了鼻綜合訂金,稱其可以考慮一個月,屆時不做可退。次日譚某某便回復說不做,并要求退款,可該美容會所卻以各種理由為難,不予退款。今年3月7日,譚某某向12315投訴舉報平臺進行投訴。
接到投訴后,北流市市場監管局對案件情況進行了調查。經調解,3月14日,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,商家退還訂金款給消費者,投訴人表示滿意并于當天在投訴平臺進行撤訴。
消費警示:購物節期間,商家時常采取秒殺、讓利、贈紅包等促銷手段,很容易讓消費者沖動消費。建議消費者要事先了解市場價格,謹慎選擇“預付訂金”的消費方式。一般情況下商家規定消費者預付訂金后,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尾款才能享受價格優惠等,建議消費者在繳納“預售訂金”前一定要詳細了解營銷活動細則,并注意留存營銷活動頁面和商家承諾頁面截圖等資料,不要在未看清規則的情況下隨意下單,避免踩“坑”。
案例二
網購牛仔褲申請退貨 商家遲遲不退款
福綿的胡某某于去年9月30日在某網購平臺上的店鋪花69.9元購買了一條牛仔褲。收到貨后,胡某某發現牛仔褲尺寸大小不符,便要求商家退貨退款。商家同意后,胡某某立即把牛仔褲退給了商家。然而商家收到貨后,卻遲遲不退款。今年2月22日,胡某某向福綿區市場監管局投訴。
接到投訴后,福綿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對案情進行了調查。通過調查發現,銷售牛仔褲的商鋪位于福綿區玉福公路洋橋段西北側的廠房,執法人員于是組織雙方進行調解。在他們耐心細致的調解下,商家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立即把貨款退回給消費者。
消費警示:網上購物要謹慎!收貨時要當著郵遞人員的面拆開物品并進行檢查,確認物品與自己所購商品一致并完好無損再簽收。如遇所買商品不符或造成損壞,應拒絕簽收,并且保管好消費憑證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,可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。
案例三
上萬元買的金手鐲有斑點 商家拒退貨
今年10月1日,北流消費者譚某花了1.0359萬元在網上購買了一個金手鐲。收到金手鐲后,譚某仔細檢查卻發現手鐲上有一點斑點,于是要求退貨。在商家要求下,譚某將金手鐲拿到北流市某某店進行查驗,然而到了商店,工作人員只是拿砂紙進行打磨。譚某覺得手鐲存在質量問題,與商家協商要求退款遭到拒絕,于是便向北流市市場監管局投訴。
北流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案調查發現消費者所訴屬實。執法人員組織雙方學習了《中華人民共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和相關法規,最后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和解協議,商家全額退款給消費者。
消費警示:商家借助網絡特效美化商品圖文信息吸引眼球,但消費者購買后到手的產品與圖片相差甚遠,特別是一些數碼產品、珠寶首飾。有的商家對產品圖片刻意美化或揚長避短,導致消費者很難通過圖片資料識別并確定產品的真實信息和質量。消費者網購時要注意防范商品信息“表里不一”的風險,特別是貴重的珠寶首飾要謹慎購買。
原標題:“雙十一”買買買?這些“坑”不要踩